5月21日,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公布第一批制度创新清单122条。
据悉,该制度创新清单包括四个方面,即政府服务和监管创新22条、促进投资与贸易便利化51条、金融创新37条、促进创新要素集聚与流动12条。
新华网消息,据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副主任蒋光建介绍,这些制度创新举措由40%是来自于国务院批准的《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具有自身特色的创新内容,60%是各相关部门结合天津实际研究提出的创新举措,内容比较实在,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蒋光建表示,目前,我们正在组织相关部门逐项制定高水平的具体实施方案,提出具体的创新内容和目标,明确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全力抓好推动落实。
4月21日,天津、福建、广东三个新建自贸区正式挂牌,天津自贸区作为中国北方首个自贸区,其战略定位是,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任务,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努力成为京津冀协同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全国改革开放先行区和制度创新试验田、面向世界的高水平自由贸易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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