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资产证券化正式进入注册制时代。自银监会对信贷资产证券化实行“备案制”并发放首批27家银行开办资产证券化业务资格之后,央行昨日发文正式推行相配套的信贷资产证券化注册制。简单来
中诚信国际结构融资部总经理钮楠向证券时报记者表示,未来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或将进行“双线”申请,银监会主要负责审核资质,央行主要负责审核发行额度、法律合规性等。
储架注册制度
实际上,央行昨日发行的文件内容与今年2月初发布的《资产支持证券注册发行有关事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一脉相承,旨在实行简政放权,发挥参与机构的自主性,提高发行管理效率和透明度。
作为在众多资产证券化产品中最先实行注册制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今后将采用储架注册制度,即受托机构和发起机构在完成向央行注册申请之后,一次注册,分期发行,在有效期和注册额度范围内,发行人可以自主选择发行时间、发行金额等。
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采用“一次注册、分期发行”的方式,首先有利于促进市场发展,可以合理引导产品发行市场预期,便于投资者提前做好投资安排,促进证券化投资者多元化,提高产品流动性。其次,有利于金融机构自主选择市场发行时机,提高发行灵活性,降低发行成本。三是有利于提高发行管理效率,减少监管成本。四是有利于强化信息披露,通过差异化的发行管理方式,促进受托机构和发起机构更加审慎对待信息披露,并承担主体责任。五是有利于培育更多成熟的市场参与主体。
不过,此次文件依旧没有透露注册额度的具体确定标准。一家国有大行的相关人士曾预计,央行将根据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的管理要求,并结合受托机构自身的综合实力、贷款余额及类型等来确定发行额度。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央行此次发文只是针对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注册制进行具体规范,预计未来会对其他类型的基础资产的注册发行提出不同要求。
“此次公告特别强调‘申请注册发行的证券化信贷资产应具有较高的同质性’,这是由于不同类型的基础资产风险特征差异较大,因此同一发起机构不同类型的基础资产证券化需要分开注册额度,此外发行时信息披露的要素也不尽相同。”中债资信金融业务部分析师张志毅表示。
做市安排仍未细化
信贷资产支持证券除了实行注册发行自主外,根据此次公告,受托机构和发起机构同样可以自主选择交易场所、发行方式和做市安排。
其中,在发行方式方面,发行人可以自主选择公开招标或者簿记建档两种方式发行,选择簿记建档方式仅需向央行补充提供必要材料即可。张志毅认为,央行此次明确表明对簿记建档方式的认可,但是出于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要求说明簿记建档的必要性、定价、配售的具体原则方式以及防范操作风险和不正当利益输送的措施。
然而,在做市安排方面,根据公告,受托机构、发起机构可以与主承销商或者其他机构通过协议约定做市安排。张志毅认为,央行此举旨在解决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二级市场流动性问题,引入券商作为做市商可以为投资者提供双边持续报价或询价,不断地为资产证券化产品提供流动性服务。然而,《公告》只是简短提及做市安排,并未细化具体要求,未来做市制度如何实行仍有待后续相关政策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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