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证监会主席郭树清会见了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曾俊华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长陈家强 、金管局总裁陈德霖一行。据证监会披露,双方就增加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额度、
据介绍,香港财政司反映许多香港金融机构希望扩大RQFII试点机构范围,增加1000亿元至2000亿元投资额度。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与人民银行 、外管局协商修改RQFII法规,允许更多香港金融机构,包括中资银行、保险公司在港分支机构申请RQFII,扩大参与机构范围,进一步提高RQFII额度,放宽RQFII投资比例限制以便投资更多股权类产品。
关于境内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赴港上市,该负责人表示,目前正在修改相关法规,其中最主要的修改之处是降低内地企业赴港上市在财务、规模方面的要求。目前,境内赴港上市企业面临“456”条件的门槛,即达到4亿元净资产、5000万美元融资额、6000万元净利润,这对很多中小企业来说门槛过高。证监会准备取消“456”要求,只要符合香港上市条件,都支持去香港上市。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还表示,将推进内地与香港跨境基金互认与销售。据介绍,跨境基金互认是指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基金公司可以在海外互相认可的市场销售基金、募集资金。跨境认可指允许境外基金向本地居民公开销售或海外资产管理公司在境内开展业务,对境外产品和机构开放本地市场。
该负责人指出,如果境内基金可以在香港销售,有利于吸引海外资金投资中国市场。比如说境内基金公司可以直接在香港募集资金投资内地资本市场,反之,香港批准的基金公司也可以在内地进行基金销售投资香港市场。“此举具有积极意义,特别是基金如果能在香港得到认可,可以直接募集香港的国际市场资金投资内地资本市场,是现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RQFII制度上的更高层次的进一步开放。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研究两地有关基金互认的技术问题,为真正实现基金互认创造条件。”该负责人表示。
该负责人还表示,证监会将继续支持相关机构开发更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产品,积极研究发展双向跨境ETF;支持中华证券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开发跨市场股票指数产品;在原油期货市场建设方面,研究论证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的整体思路和相应的制度安排,推动香港内地建立优势互补、分工合作、共同发展的期货市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