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应保守上市公司秘密戒绝交易,但却违背对上市公司的信赖责任义务,利用窃取了具有重大价值的未公开信息,为一己谋取私利。昨天,证监会通报了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大案,其中,原证监会并
证监会去年根据相关举报线索查明:吴建敏从2002年5月15日开始,借用其朋友苏某在北京某证券营业部开立的证券账户进行股票交易。2010年,吴建敏作为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公司总经理,为科达机电收购恒力泰提供资产评估服务,属于《证券法》规定的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但吴建敏却借用苏某账户,买入“科达机电”股票3万股,从中获利15万元。此外,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吴建敏还在中材股份增资控股甘肃祁连山时,买卖股票获利28.5万元。
证监会还依法对吴建敏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查处,已披露其涉嫌非法获利金额达60余万元。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说,吴建敏身为被证监会聘任的并购重组委委员和业内资深专业人士双重身份,熟悉市场规则和相关法律规定,理应较一般市场投资者更为审慎地从事证券市场投资行为。但对于工作中获知的内幕信息,却不但不能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反而蓄意借用他人账户进行内幕交易,意图规避法律,是故意犯罪行为。
招商证券李黎明涉嫌经济犯罪及证券违法违规案也较受关注。证监会稽查局查明:李黎明作为招商证券保荐团队负责人,在负责保荐“漫步者”等多家公司证券发行项目的过程中,以自己实际控制的几个公司名义,通过虚构中介业务的方式,侵占招商证券资金3000余万元;第二,2011年3月,他利用其弟的账户在漫步者公布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前,进行内幕交易,获利9万元;第三,2010年3月,他以自己实际控制的上海嘉晨公司名义,违规持有所保荐的拟上市公司江西西林科股份有限公司5%股权。
另外两起案件中,中投合拓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利用“罗某”账户和“中子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账户持有“中汇医药”股票,超过其已发行股份5%时未履行披露义务,证监会于近日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证监会披露的4起案件金额巨大、违法事项繁杂,具有较强的典型性。”据分析,证监会在过去一年里,查办的大案要案数量明显增多,这与中国证券市场投资者日渐增强的自我保护意识密不可分,实名举报已成为证监会稽查的重要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