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山东省金融办获悉,我省制定了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推动文化企业改制上市融资,优先选择文化企业进入省重点上
市资源库,不断提高拟上市文化企业在全省重点上市资源库中的比重。搞好对拟上市文化企业的培训,“十二五”期间,重点组织100家以上的文化企业进行培训。积极推动文化企业到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加强与境内外资本市场有关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建立和完善联系协调机制。充分利用与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东京证券交易所、韩国证券交易所、德国证券交易所等境内外交易所签订合作备忘录的有利条件,积极推介宣传省内拟上市文化企业。“十二五”期间,力争50家以上基本具备上市条件的优质企业进入上市推荐培育期,50家以上质地优良、市场前景好、可持续盈利能力强的文化企业进入上市程序,争取10家以上文化企业实现境内外上市融资。
另外,鼓励银行机构探索应收账款质押、仓单质押、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质押等多种权利质押贷款方式,逐步扩大收益权质押贷款的适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