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审法官面临考验
现年43岁的露西-科赫(LucyH.Koh)将负责这次审判,她是一个懂专利的法官。在就任法官之前,科赫做过9年的私家专利律师,而且她还曾经经手过一个反对苹果的专利案件。律师同行们对她的评价是聪明、勤劳,并认为在旧金山湾区(BayArea)她是一个比其他联邦法官“更正式”的一个有风度的法官。
尽管如此,这次审判对科赫也是一次考验。一位硅谷律师称这次审判对科赫来说是“火的洗礼”。科赫担任联邦法官仅有两年时间,还没有主持过如此大规模的审判。
在苹果的一再要求下,科赫已于6月对三星GalaxyTab10.1平板电脑发出禁售令,直到审判结果出炉。科赫指出:“当然,三星有权利去竞争,但该公司无权以侵权产品充斥市场的方式进行不公平竞争。”
尽管如此,苹果还是在审判期间承担了大部分压力,因为该公司必须说服陪审团,三星的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的确侵犯了苹果的9项专利。其中包括,苹果认为三星产品抄袭了iPhone和iPad的“外观和感觉”。
苹果还会起诉三星抄袭了自己的“橡皮筋效应”(rubberbanding)专利。该术语用来描述当用户手指滚动时,智能手机图像从屏幕边缘消失和复位的过程。除外观设计外,苹果的指控还包括,当触摸屏幕时,iPhone或iPad如何与后台操作系统进行通信。
律师团各有所长
对苹果律师来说,与一群没有经过技术培训的陪审团成员对话是一大挑战。苹果律师团由Morrison&Foerster律师事务所的哈罗德-麦克希尼(HaroldMcElhinny)领衔。作为一个在西海岸土生土长的美国人,今年65岁的麦克希尼是硅谷一名有资历的知识产权律师。上世纪九十年代,麦克希尼代表富士通取得过对IBM在软件版权上的诉讼胜利。二十一世纪初,他还代表有线机顶盒制造商EchoStarCommunications完成对Gemstar-TVGuideInternational的专利纠纷案的胜诉。而WilmerCutlerPickeringHale&DorrLLP律师事务所的知识产权律师威廉-李(WilliamLee)则是苹果诉讼防御战略的首席制定者。
对三星的律师来说,挑战则有些不同。三星的首席律师是来自QuinnEmanuelUrquhart&Sullivan律师事务所的查尔斯-费尔赫芬(CharlesVerhoeven)。49岁的费尔赫芬出生在美国爱荷华州,是一个言辞温和的律师。此前,他已经代表Android阵营与苹果进行过多次对抗。对费尔赫芬来说,他必须尽力让事情变得简单,以而获得陪审团的支持。
一旦陪审员感到困惑,三星将很可能从中获益。
专利专家、知识产权顾问弗洛里安-穆勒(FlorianMueller)表示:“如果最终陪审团仍然感到困惑,得益的将是三星而非苹果。这只会让三星获益。”穆勒不是此次双方律师团的成员。
创新、剽窃难界定
除了提出针对苹果的几项专利诉讼外,三星的律师还将就iPhone和iPad的设计专利提出异议。三星认为,苹果这两种设备的设计并非像该公司声称的那样属于首创,因此三星设备不存在违法“复制”,不构造成专利侵权。
三星会坚持认为,平板电脑就该是平的和其形状就该是矩形的,智能手机就应该适合单手操作,这些都是产品功能的需求,不应该被纳入专利侵权的范围。
拉特格斯大学的凯瑞尔指出:“这好比微波炉,特定的功能决定了特定的外形,这对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也同样适用,有一些类似不总是意味着专利侵权。”
基于法庭的陈述文件,穆勒表示,苹果并没有凭空发明出iPod和iPhone,这是“非常清楚”的事实。苹果只是在某种程度上对现有产品创新进行了改造而已。
穆勒承认三星有很多产品与苹果外观相似,但他表示:“创新过程大多都是这样,都不是凭空产生的。因此随之产生的问题就是:我们能否在创新和剽窃之间画出一条明显的界线。这可不是一个任何人都能轻易回答的问题。”